項目名稱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第一步:根據國家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18-49周歲,擬外出居住30天以上跨地區流動的成年人,都應辦理《流動人口婚育證明》; 第二步:先向本人戶籍所在地村(居)委會提出申請,填寫《辦理〈流動人口婚育證明〉申請表》; 第三步:《申請表》經村(居)委會即時審核并簽署意見后,由本人帶上相關證件及照片到鄉鎮計生辦申請領證; 第四步:鄉、鎮計生辦對申請人的有關證件、證明材料進行審核,凡證件齊全符合要求的應及時辦理。 所需資料: 1、本人《居民身份證》; 2、由申請人戶籍地村(居)委會、單位出具的或經鄉、鎮審核過的《辦理〈流動人口婚育證明〉介紹信》; 3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張; 4、處于妊娠期的育齡婦女應出示《生育證》,已生育子女的,應提交由施術單位或計生部門出具的避孕措施情況證明,計劃外生育的應提交處理執行情況證明; 5、對未采取絕育措施的育齡婦女,應與發證機關簽訂計劃生育合同(一式三份),發證機關及已婚育齡婦女本人及戶籍所在地村(居)委會或單位各持一份。 收費標準和依據: 免費
灞橋街辦:聯系電話:83611398 ; 新合街辦:聯系電話: 曹建武 83410169; 狄寨街辦:聯系電話:82609625; 新筑街辦:聯系電話:83411437; 洪慶街辦:聯系電話:83318239; 紅旗街辦:聯系電話:83590216; 十里鋪街辦:聯系電話:62895219; 席王街辦:聯系電話:83533830; 紡織城街辦:聯系電話:83553728; |